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 认定基本规范
2023/2/16 11:19:37 本文来源: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认定基本条件
5 评定程序
6 评定原则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海林 刘志全 张毅兵。
引 言
为鼓励表彰先进,树立我省烹饪品牌,促进餐饮市场繁荣与规范,推动我省烹饪事业发展,制定本文件。以本文件认定命名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化和量化,据实评审。
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认定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的术语和定义、认定基本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各类餐饮企业现职餐饮服务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河南省名菜
对在带有中原传统文化内涵的烹饪理论认知指导下,运用具备河南省地域特点的技术制作的最具河南省地方特色、色、香、味、形、器最佳的菜肴、面食品种(以上包括传统品种和创新品种)。
3.2
河南省风味名吃
河南省风味名吃是运用具备河南省地域特点的技术制作的,口味上具有特定风格,在河南省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突出的地域特色的熟食、点心及酱、腌类肉、蛋、禽制品(以上包括传统品种和创新品种)。
4 认定基本条件
4.1 要求
凡属豫菜系列的传统与创新菜肴、面点、风味名吃均适用本条件,清真食品须符合《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经民族工作部门认可。
4.2 河南省名菜认定基本条件
4.2.1 有浓郁的河南省地方特色和较高的知名度。
4.2.2 主要原料为本省所产(干货、传统舶来品例外)产品为复合工艺制作或具独特工艺流程。
4.2.3 色、香、味、形、器均为上佳。
4.2.4 有制作工艺流程说明,有营养成分分析与风味特点介绍。
4.2.5 市场销售、消费者反映俱佳。
4.3 河南省风味名吃认定基本条件
4.3.1 有浓郁的河南省地方特色,在当地和周边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
4.3.2 主要原料为本省特产或主产,具有独特的制作工艺。
4.3.3 色、香、味、形均为优良。
4.3.4 有制作工艺流程说明,有营养成分分析与风味特点介绍。
4.3.5 市场销售好,群众满意度高。
5 评定程序
5.1 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评定的权威机构是河南省省餐饮住宿行业协会及其授权单位。
5.2 河南省省餐饮住宿行业协会及其授权单位负责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的审定和批准。
5.3 河南省省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负责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的组织工作。
5.4 各省辖市餐饮住宿行业协会及其授权单位负责辖区内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的初审,并向河南省省餐饮住宿行业协会及其授权单位推荐河南省烹饪名师、大师。
6 评定原则
6.1 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每3年考核评定一次。
6.2 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由河南省省餐饮住宿行业协会颁发证书,并统一登记注册。
6.3 河南省省餐饮住宿行业协会有权对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出现的问题,在通知其所在地餐饮住宿行业协会后直接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和取消河南省名菜、河南省风味名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