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烹饪名师评定条件
2006/11/20 8:58:22 本文来源:
一、基本要求
1、身心健康,敬业爱岗,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组织开拓能力。
3、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热爱烹饪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连续在一线从事本专业十五年以,年龄在35岁以上的省烹饪名师。(若所在省份没有开展烹饪名师评定工作,则必须是经过市、省协会表彰和推荐的优秀烹调、面点技师。)
5、在从业过程中无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口碑。
二、理论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高的烹饪理论水平,精通烹饪工艺流程。
2、通晓食品安全、饮食营养知识,对食品营养、卫生、膳食平衡具有深刻认识。
3、掌握厨房(政)管理、餐饮成本核算和控制的专业理论、实践知识,对厨房经营管理具有一定见解。
4、熟悉餐饮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
5、在市、省级以上(包括市、省级)期刊公开发表过三篇以上(含三篇)的专业文章或参编过烹饪著作。
三、技术要求
1、技艺娴熟,精通本派风味菜点的制作和特色,熟悉全国各大菜系的风格特点及代表菜点的制作技艺、成品特色。
2、实践经验丰富,熟知原材料的产地、产季、性能特点以及文化内涵,在某一地区或某一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威望。
3、在全国性餐饮业技术交流竞赛活动中获得过金奖,或在全国性餐饮业技术交流竞赛活动中担任过评委。
4、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公认的或权威机构认可、并受市场欢迎的特色菜点不少于五种。
5、对品牌餐饮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
6、热心带徒传艺,提携后辈,培养人才,对烹饪职业培训教育做出过积极贡献,具有指导和培养烹调技师、面点技师的知识能力。
四、其他要求
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悉厨房计算机管理和现代化设备,掌握一定的专业外语知识。